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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被判禁入娱乐场所

2014/6/23 9:39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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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新闻网6月21日讯 2012年9月24日,林某在五一广场旁的一家KTV内与王某发生口角,伙同他人围殴王某,并将王某捅伤。经鉴定,王某的伤情属轻伤。案发后,林某等人与王某达成赔偿协议,并取得了王某的谅解。

日前,鼓楼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9个月,缓刑1年,并对其宣告“禁止令”,即禁止他在缓刑期内进入夜总会、KTV、酒吧、迪厅等娱乐场所。

经办法官表示,本案宣告“禁止令”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林某再次接触犯罪诱因,从而形成一道有效的司法“隔离墙”。

据悉,这是鼓楼区法院首例宣告“禁止令”的案件。

(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郑卫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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